轻拈杨柳风,再借半篱红
---王为行书小品欣赏
任晶晶
这幅作品写的是一首五绝:
轻拈杨柳风,
再借半篱红。
诗意就烟雨,
调成春一盅。
从诗意看,它写的是春天。不是大春,不是满眼繁花、铺天盖地那种春,而是一点轻风,一点柳意,一点水上红影,一点烟雨里的酒意。它的好处在“小”。小到一盅春,小到半篙红,小到一个“拈”字就能把风从空气里拎出来。这样的诗,如果用太正、太满、太端的字去写,就会把诗压死。王为这幅行书没有把它写成“规矩作品”,而是写成一幅带着手感、玩心和呼吸的小品。
这幅字不能只用“好不好看”来评。它更像一个小场景:纸面不大,字数不多,行气斜斜而下,墨色轻重有变化,几处字故意放大、压重、拉开,像在春水里丢了几枚石子。整体看,作品并不追求馆阁式的匀称,也不追求展厅大字的震撼。它的路数更接近文人小品:一边写诗,一边写情绪;一边保持行书骨架,一边让几个字出来“做戏”。这种“做戏”若过了,就俗;若少了,又平。这幅作品的成败,都在这条细线上。
不求个个端正,重在几个字“出眼”
看这幅字,最先跳出来的,不是整齐,而是几个醒目的字。比如“春”“借”“半”“盅”,还有“烟”“调”等字,都有意夸张。它们不像普通行书里那样一字一格、大小相近,而是有些字突然伸开,有些字突然压重,有些字收得很小,有些字拖出长势。这个办法很危险,但也最能见作者胆量。
“春”字尤其有意思。这个字在诗里收束全篇,本来就重。诗的最后一句是“调成春一盅”,如果“春”字写得平,整首诗就少了一口气。作品中的“春”字写得开张,重心往下压,上部有舒展感,下部不死板,像一个春意刚刚被调出来的瞬间。它不是传统正楷里那个端端正正的“春”,而是带一点摇曳,带一点醉意。它和“一盅”合在一起,就有了酒杯里的春色。
“借”字也值得看。诗句“再借半篱红”本身就有一个动作:不是拥有,不是夺取,是“借”。这个字若写得太死,就会失去诗里的轻巧。作品里的“借”字,左边人旁较活,右边部分放得较开,笔势有一种临时伸手的感觉。它不是规整地站在那里,而像把手伸出去,向风、向水、向春色借了一点红。这个字写得略夸张,正好把“借”的动作感带出来。
“半”字更妙。它本来是一个很容易写平的字,结构简单,笔画不多,写不好就像记账。可是这幅作品里的“半”被放大、加重,横势和竖势之间有明显张力。它像一支篙立在水面,又像从水中挑起一点红影。诗中说“半篱红”,这个“半”不是数学上的二分之一,而是一种含蓄的量感:不满,不尽,不彻底,所以有余味。字形的夸张让这个“半”不再只是数量词,而成了画面中心之一。
还有“盅”字。这个字在诗尾,承担落点。它不是“杯”,也不是“壶”,而是“盅”。盅小,有民间味,有饮酒味,也有一点旧式文人的闲情。作品中这个字写得沉,像最后把春色收进器里。前面风、柳、红、烟雨都散,最后靠一个“盅”把它们收住。字法上的重,正好对应诗意上的收。
这幅作品的字法不属于“字字精严”的一路,而是“有主有宾”的一路。它让几个关键字站出来,别的字做陪衬。这样的处理很符合小品。小品最忌平均用力。平均用力,看着规矩,其实没有声音。王为这幅字的声音,就来自这些不平均。
这幅作品最可贵的地方,是书法没有和诗分家。很多书法作品写古诗,诗只是内容,字只是形式。作者写得再漂亮,也只是把诗抄了一遍。王为这幅不同。它能让人感觉到,字形在替诗说话。
“轻拈杨柳风”,所以开头不能太重。虽有浓墨,但笔势不笨。“再借半篱红”,所以“借”“半”要出来,要有动作和色彩。“诗意就烟雨”,所以“烟”要草,要虚,要有散意。“调成春一盅”,所以“春”“盅”要有收束,要有酒意,要有一小杯春天落在手心里的感觉。这就是“以书写意”。它不是简单说明诗意,而是让字的大小、轻重、快慢、虚实去参与诗意。这样的作品才有读头。读者不只是读诗,也读作者怎么理解这首诗。
这首诗本身也适合书写。它有动词,有颜色,有天气,有器物。“拈”“借”“就”“调”四个动词,把春天写成一个可操作、可调配的东西。春不是自然来临,而像被诗人用手调出来。这种带手感的诗,正好适合行书。行书本身就是手的运动。于是诗中之手,和书写之手,合在了一起。
有行书骨,也有草书的跳脱
从笔法看,这幅字的基本底子是行书。起笔、收笔、转折,多数还在行书范围内。它不是狂草,也不是大草。字与字之间虽然有连带,但没有彻底打散字形。读者仍能辨认文本,这是它作为诗词书法小品的基本前提。
可是作者没有满足于“写清楚”。他在行书里加入了草意。最明显的是“烟”字。这个字用了偏草的写法,线条更快,形体更简,和周围较稳的行书形成对比。这个处理很关键。因为诗句是“诗意就烟雨”。“烟”字本身就不该写得太实。烟若写实,就不是烟了。它应该飘,应该散,应该像看得见又抓不住。用草书写“烟”,正好把这种飘散感带出来。
在行书中忽然放入一个草书字,常常会显得突兀。很多人写小品时喜欢乱掺草法,结果行不行、草不草,最后只是潦草。但这幅作品里的“烟”并不违和。原因在于全幅本来就不是严整一路,前面已有“春”“半”“借”等字的变形和夸张,纸面气氛已经被打开。所以“烟”字一草,反倒像水汽自然升起。它不是硬插进去的技巧,而像诗意逼出来的写法。
这就是书法里很要紧的一点:变化不能为了变化。变化必须有诗意的理由,也要有章法的承接。王为这一处处理是有感觉的。它知道“烟”不能写得太笨,也知道整幅作品需要一个轻灵的点。于是草意一出,作品马上活了。
笔法上还有一个特点,是提按比较明显。重的地方敢压,轻的地方敢放。比如几个大字,墨线厚,骨力较足;一些辅助字则轻快些,甚至略带飞白。这样的笔法使纸面有起伏。它不像电脑字体那样平,也不像普通习作那样每一笔都努力写“到位”。它有些地方故意不到,有些地方故意过一点。过与不过之间,正是趣味所在。
当然,问题也在这里。有些笔画的收束还可以更干净。部分转折处略显随手,尤其在几个小字中,线条有时只顾速度,少了一点沉着。真正高明的行书,即使快,也有骨;即使轻,也不浮。这幅作品已有趣味,但若要再上一个层次,笔法还需要更强的内在控制。不是要写得更规矩,而是要在放纵处见法度。
浓淡不复杂,但有小品的温度
这幅作品的墨法不是大开大合型。它没有强烈的枯湿对撞,也没有大片涨墨、破墨。整体墨色偏稳,局部有轻重变化。这样的墨法适合这首诗。因为诗意本来不是暴风骤雨,而是烟雨、杨柳、半篙、春盅。它要的是温润,不是爆裂。
几个重点字的墨较重,视觉上自然成了骨架。其余字略轻,像水气和风声。这种安排比较合适。尤其“半”“盅”等字,如果墨色太轻,就压不住;“烟”“雨”等字若太重,又会失去雾感。现在的处理大体有层次,虽不算复杂,却不乏生气。
但从更苛刻的角度看,墨法还可以更丰富。全幅的湿润感与枯笔变化还不够充分。既然诗里有“烟雨”,墨色完全可以再多一点水意。比如第二行、第三行之间,可以出现更细的枯湿过渡,让“烟雨”的气息不只靠字形表现,也靠墨色表现。现在的“烟”字有草意,但墨法上还可以更虚一点、更淡一点,让它真正像烟从纸面上散开。
另外,作品的纸色偏暖,墨色偏黑,视觉关系还不错。黑白之间不刺眼,有古意。只是边框和背景属于展示方式,不是书法本体。真正评这幅字,还是要看中间纸面。若将来装裱,可以考虑更素一点的方式。过强的背景会抢字的气,尤其这类小品不宜被装饰压住。
这幅作品最值得说的地方,其实是章法。它不是把四句诗平均写成四列,而是用三行半左右的方式安排。右边第一行写“轻拈杨柳风,再借”,中间写“半篱红,诗意就烟雨”,左边写“调成春一盅”,再左侧落款。大致看,字势从右向左推进,行气有错落,不完全齐头,也不完全齐脚。
这样的章法有两个好处。一是破除了五绝书写中常见的呆板。五绝很短,最容易写成四条直线。那样当然稳,但也容易像抄诗。王为没有抄诗,而是在纸面上“布景”。几个大字像树,几个小字像风,行与行之间留出空间,诗意就有地方流动。二是让作品产生了斜势。右边偏重,中间舒展,左边收束。这个走势与诗意一致:从“轻拈杨柳风”开场,到“再借半篙红”出现视觉色彩,再到“诗意就烟雨”进入朦胧,最后“调成春一盅”落入小器。章法像一段从外景到内心的移动。它不是直线叙述,而是慢慢收进来。
尤其“调成春一盅”这一列,位置较靠左,字形有收有放,正好起到收尾作用。落款再往左,形成轻微的边界。这样一来,正文不散,落款也不抢。印章位置较低,能压住左下角。整体看,章法是成立的。
不足之处在于部分行距略显紧,尤其大字与大字之间,有些地方挤得稍重。如果在原作中纸幅更大一点,或者中间行稍微让出一点气,整幅作品会更从容。现在的好处是紧凑,坏处也是紧凑。紧凑能生趣,过紧则容易局促。小品可以亲密,但不能憋闷。其次,是视觉重心略偏中左。几个重字集中后,右上开篇的气势与左下收尾之间尚可再拉开一点距离。若处理得更精,右上“轻拈”可以更轻,左下“春一盅”可以更沉,中间“烟雨”更虚,三段气息就会更分明。现在已经有这个意思,但还可以更狠一点。
从“有趣”走向“有味”
这幅行书作品不是宏大叙事,也不是故作高古。它的价值在于,它知道自己要写一首小诗,要写春意,要写轻巧,要写一点酒中烟雨。它没有把小诗写大,也没有把春天写成标语。它用几个夸张而有趣的字做眼,用草书“烟”字打破行书的平稳,用错落章法承接诗中的风、水、红、雨与春盅。
当然,它还不是没有问题。部分笔法可再沉,墨法可再丰富,章法可再松,局部夸张可再收一收。可是这些问题不是失败的问题,而是继续往上走的问题。因为一幅作品若完全无趣,谈这些都没有意义。王为这幅字至少已经让人愿意停下来看,愿意读诗,也愿意顺着几个字去想春天怎么被“调成一盅”。这就不容易了。
书法最怕两种东西:一种是只有技术,没有人味;一种是只有情绪,没有法度。这幅作品好在两边都沾了一点,又没有完全倒向任何一边。它有法,但不板;有趣,但不野;有诗意,也有字的经营。若将来能在线条厚度和章法空灵上再往里走,王为这类小品行书会更耐看,也更能从“社交媒体上的好看”,进入“案头反复把玩的有味”。这一步,不靠更花哨,而靠更安静。
从传统上看,这幅作品不走碑派的厚重一路,也不走唐楷的庄严一路。它更接近帖学系统里的小行草。这里面能看到一些文人书法的影子:重趣味,重性情,重局部的灵动,不把每个字都写成标准答案。
它与王羲之一脉的行书有关。不是说它像《兰亭序》,而是说它继承了“行中带变、字随势生”的基本观念。字不死守方格,而是随上下左右的气而动。它也和苏轼、米芾以来的文人书写有关。苏字讲意,米字讲势,明清小品又讲闲趣。这幅作品若放在这个传统里看,大体可以理解为一种当代文人小品式行书。
它也有一点近现代书法中常见的“趣味化”倾向。今天很多书法人喜欢把某几个字写得夸张,把章法做得错落,把草法掺进行书中。这个方向本身没有问题。问题在于,很多人只有夸张,没有内涵;只有造型,没有笔力;只有表情,没有骨头。王为这幅比一般随手写的小品要高一层,因为它的夸张不是乱来的,它扣住了诗意。
“春”“借”“半”这些字的夸张,不是为了显摆。它们确实是诗眼。把它们写活了,全诗就活了。尤其“半”字,作为一个普通虚实之间的数量词,被处理成画面支点,这是有想法的。
这幅字最突出的优点是“活”。字活,行气活,诗意也活。它不像一件很沉重的展览作品,而像一个懂书法、懂诗的人,在一个清闲时刻写下来的小品。它有手气,有现场感。尤其在社交媒体环境中,这类作品容易被看见,也容易被记住。因为它有几个能抓眼的字,有一个明确的诗意氛围,也有可供普通读者进入的趣味。
如果给这幅作品下一句评语,可以说:它已经有趣,下一步要更有味。“有趣”靠灵感、胆量和审美敏感。王为已经有这些。几个字的夸张,草书入行书的处理,诗意与字形的呼应,都说明作者有感觉。但“有味”更难。它需要时间,需要临帖深度,需要线条里的老辣,也需要对留白、墨色、节奏更克制的判断。


